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男子谎称可以介绍工作诈骗他人八十余万
“我认识XX集团的大领导,我舅舅和姑父也是他们集团的高层领导,我可以通过关系私心帮人安排工作。你看你身边有没有要找工作的或者想到他们单位的,可以介绍给我,我给你他们安排工作,但是根据岗位不同,每人要收取3万元到4万元的押金,工作安排成功后再收到的好处费我们俩平分,这是他们集团的招聘信息你看看”。
2018年3月初经常到宁东镇某台球厅的打台球的宋某对该店老板王某说认识国有大型能源企业高层领导,在随后的攀谈中,宋某又通过手机登录改集团网站,向王某展示了该集团的招聘信息,这让王某笃定相信通过宋某的“后台”。为了赚取好吃饭,随后王某将可以安排他人到该集团工作的消息告知了杨某、尹某、黄某等人,并让杨某等人联系人,成功后共同平分好处费。截止2018年5月份案发,王某一共介绍包括其妻子马某在内的25人委托宋某在宁煤集团安排工作,并将87万元押金及25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给宋某。
宋某在收到王某交的87万押金和身份材料后,并未履行承诺,而是将收到的押金用于吃喝、赌博以及偿还债务将骗取的87万元挥霍一空。因此前宋某某与王某约定,工作成功安排后,宋某某再与王某平分好处费,截止案发,宋某某未安排任何人到集团工作,王某也未收到任何好处费。
2018年7月12日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分局提请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对宋某涉嫌诈骗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宋某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应当径行批准逮捕的情形,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于近日批准逮捕宋某。